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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文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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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原文物》投稿须知
《中原文物》杂志是由河南博物院主办的考古与文物类学术期刊,1977年创刊,为河南省一级期刊,现被收录入中文核心期刊、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(CHSSCD)。
《中原文物》始终坚持弘扬优秀民族文化,促进文物考古学术研究的办刊宗旨,立足中原,面向全国与世界,关注学术热点,突出中原地域特色,努力打造中原文化研究、保护、交流与合作的平台,引导和反映学科发展方向,不断提升精品意识和品牌特色,以严谨、求实、坚守学术本位和学科规范的精神和风格,受到国内外学术界广泛好评。
为适应文博事业发展的新内容、新趋势和新要求,进一步提高刊物质量,《中原文物》自2017年伊始,将由原来的黑白印刷改成全彩印刷。《中原文物》主要栏目有:考古发现、考古研究、文物研究、博物馆学研究、学术争鸣、学术专题、文物保护与科技等。
《中原文物》鼓励学术原创和学术争鸣,尤其欢迎有关考古新发现、文物考古研究和相关学科探索的理论文章。现将稿件格式启事如下:
一、凡投寄我刊的文稿,敬请作者提供电子文本,并请参照本刊文章的基本格式,提供文章的关键词,200~300字的中英文摘要及作者简介(出生年月、工作单位、职称、主要研究方向、邮政编码、联系方式等)。
二、来稿以1万字以内为宜,并要求文字精炼,标题准确,层次清晰,资料新颖,观点鲜明,图文并茂;引文核对准确,注释一律放在文末并注明详细出处;线图、拓片及照片应达到印刷出版要求。
三、自收稿之日起,编辑部将在3个月内给作者答复来稿处理意见,如在此期限内未收到采用通知,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并告知我刊。稿件恕不退还,敬请自存底稿。
四、凡向本刊投稿,稿件录用后即视为授权本刊,并包括本刊关联的出版物、网站及其他合作出版物和网站。
五、所有稿件应为作者独创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利,如有侵权,由稿件署名人负责。
通信地址:河南郑州市农业路8号河南博物院《中原文物》编辑部
邮政编码:450002